港區危險物品專責人員甲級初訓課程現場 政訓範疇

115 年港區危險物品專責人員訓練-甲級初訓(台中)

課程時數16 小時(測驗另計)
報名截止2026 / 11 / 04
地點台中
名額45 名

為精進商港區域危險物品管理,強化港區運作廠商災害預防及緊急應變措施,本訓練培訓危險物品儲放管理專責人員,提升安全管理文化與災害防救能力。

課程目標

  • 強化港區危險物品災害預防與緊急應變知能
  • 熟悉國際海運危險物品準則及危險物品管理要求
  • 建立自主安全管理機制與災害防救組織能力
  • 降低事故風險與災害損失,確保人員、環境及財產安全

課程大綱

單元主題時數
第一日國際海運危險物品準則6 小時
第一日危險物品概論及管理(二)2 小時
第一日危險物品概論及管理(一)2 小時
第二日緊急應變作業訓練(一)2 小時
第二日緊急應變作業訓練(二)2 小時
第二日緊急應變作業訓練(三)2 小時
結訓測驗學科測驗1 小時(另計)

訓練及格認定

  • 各級別訓練課程結束後辦理學科測驗,不得無故缺席或延後測驗。
  • 測驗以 100 分為滿分,70 分為及格;各科目均達 70 分以上,方認定訓練及格。
  • 上課時數未達總課程時數 80% 者,不得參加學科測驗。
  • 試題涉及法令者,一律以最新法令規定應試作答。
標籤: 港區 危險物品 專責人員 法規訓練